法律

口头合伙退伙清算流程

  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5、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的自然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的相关资格丧失。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退伙时,退伙人丧失合伙人的资格。退伙的时间,自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若是除名退伙,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自退伙之日起,合伙人丧失合伙人的资格,对退伙后发生的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2、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普通合伙人,对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