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互联网稽查分析系统上线,瞄准市场操纵案

  2008年至今,证监会对150多起涉嫌操纵市场的案件展开了调查,其中正式立案80余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1起。移送公安机关16起,法院对其中7起作出了刑事有罪判决,18名但是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非法所得共计2.6亿余元。

  8月2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某某通报了证监会近年来市场操纵案件的执法工作情况。张某某表示,为了进一步打击市场操纵行为,证监会开发了互联网信息稽查分析系统,目前已经正式上线。

  据介绍,互联网信息稽查分析系统基于云计算、云搜索、云定位等领先的网络技术功能,采用行情波动、信息披露、舆情动态三者联动模式,主动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提高透明度,遏制市场操纵、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

  张某某指出,历史上先后查处了“AA科技”、“SS创业”、“D隆”、“汪FF”等一系列操纵市场大案要案,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操纵市场误导和欺诈市场投资者,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破坏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任基础,扰乱资本市场秩序,阻碍自由市场机能和有效价格机制,抑制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正常发挥,是资本市场中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对此证监会一直予以严厉打击。

  张某某称,随着中国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近三年来,操纵案件数量明显大幅上升,且恶性操纵案件频发,有的操纵主体系累犯,多次操纵多只股票,交易金额和获利金额巨大,最高非法获利达1.68亿元。

  最近查办的两起操纵案中,操纵者选择多只小盘股,利用明显资金优势进行连续交易和对倒交易,累计交易金额达几十亿元,获利数千万元,达到了犯罪刑事追诉标准。证监会将于近期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某某指出,从办案实践来看,市场操纵的作案手法也呈现出一些新的变化:一是账户关联隐蔽化。从原来的使用本人账户或借用亲属账户到无任何身份关联的融资户的使用;通过多地多点布局、使用无资金往来的多账户进行分工操纵等。二是操纵手法多样化。“抢帽子”交易、连续交易、虚假申报、反复撤单等手法从无到有、花样翻新。在有的案件中,操纵者不是采用单一的操纵手法,而是综合运用开盘集合竞价虚假申报、盘中拉抬、尾盘封涨停等多种手法进行市场操纵。三是信息型操纵案件,值得关注。有的操纵主体故意编造、传播、散布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以此获利。有的上市公司配合大股东、高管减持等需要,控制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时机,以所谓“股价维护、市值管理”方式进行信息操纵。此外,从包括证券场外市场、期货市场、衍生品市场等中国资本市场整体看,跨市场操纵也开始出现。在执法实践中,已经遇到跨期货、现货市场操纵的案例。

  张某某称,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加强交易所对市场操纵行为的日常监控、动态分析和评估管理,针对不同类型操纵采取相应的措施,坚持前端介入、及时制止。证监会还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刑事调查衔接机制,采取重大案件会商、司法机关提前接入、联合办案等多种方式,加大刑事追责力度。对于多次操纵、拒不配合调查、获利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除此之外,证监会还通报了4起市场操纵典型案例,并表示将陆续通报相关案件的稽查执法情况。

  2012年11月21日,证监会根据深交所监控发现的线索对资深职业股民王ZZ操纵市场案立案调查。2013年9月5日,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经查,2012年9月10日至28日期间,王ZZ使用本人证券帐户先大量买入“QQ”逐步建仓,再通过开盘虚假申报操纵开盘价、对倒拉抬股价伺机阶段性出货、尾盘拉抬操纵收盘价等手法操纵股价,操纵意图明显,导致该股价量出现异常变化,期间内涨幅与大盘偏离度高达15.57%。但由于同期大盘表现不佳,其未能诱使足够散户进场,“王ZZ”账户在上述期间共计买入4620万元“ST中冠A”,累计亏损32万元。

  2014年1月证监会对苏GG做出行政处罚。经查,2010年7月至2012年5月,苏GG控制使用多个账户先期建仓后通过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虚假申报撤单,随后反向卖出,盘中连续竞价阶段频繁使用小额买单申报成交以及大额买单虚假申报后迅速扯淡等方式推高股价,诱使其他投资者跟进。在股价推高、其他投资者买盘跟进后,迅速反向大额卖单卖出等方式进行虚假申报操纵,共涉及“中联重科”等13只股票,获利380.58万元。

  2014年3月证监会对厦门HH有限公司操纵“某某合约”价格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经查,厦门HH总经理陈某某操纵账户在约定的时间和价格相互交易,通过操纵上述合约的交割结算价,得以在实物交割环节多计增值税进项税额38.77万元。证监会对厦门HH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等额罚款,对陈某某给于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2014年4月,证监会对KK集团操纵市场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011年11月中旬至12月初,KK石化股价下跌至30元左右,与46.40元的定增价格差距非常大。为防止股价进一步下跌,维护股价以完成定向增发,KK集团财务负责人楼翔动用KK集团3000万资金指使他人账户拉抬股价。证监会认为此举构成《证券法》第七十七条“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的操纵市场行为,对KK集团处以60万元罚款,对楼翔处以警告并处罚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