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有舆情意识
舆情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政治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的总和,舆情通过新闻媒体、网络、人们口口相传等途径传播。当前,网络舆情是舆情的最重要载体和发端。网络舆情丰富而芜杂,迅速而片面、感性而强烈,像暴风骤雨,通过自发式的语言攻击和揭露批判,效果如同双刃剑,正面意义在于能够荡涤社会不公平现象,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推动相关部门机关信息公开;负面影响在于对被指向对象“一边倒”的批驳甚至辱骂,给指向对象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巨大压力。
法官作为掌握国家司法权的法律工作者,代表的是统治政权和国家强制力,一举一动要更加谨慎,不仅要注重精通法律、在个案中审判公平,还要有与时俱进的舆情应对意识。
一方面,法官对于网络、媒体关注的热点要有基本的了解,对于有可能被关注的案件、事件要第一时机谨慎得当处理,以免导入负面舆情的漩涡。法官不是法学家,不应对热点法治问题发表评论,法院要与社会舆情保持适当距离,正确而不适当、正确而时机不对、场合不对、主体不对,都极易被卷入负面舆情,无论争论结果如何,都将破坏法院的形象。
另一方面,要注重个案正义。个案是网络舆情最易关注的对象,在个案中网友最关注的是公平和正义能否得到实现,这就使法官在审判中一定要做好证据的调查和阅读工作,对裁判文书仔细推敲,必要时集中全院之力将案件做好,裁判文书务求证据严谨、说理透彻,避免裁判文书中出现易被人误会的“只言片语”,一旦被断章取义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对于舆论关注案件,要向公众主动公开庭审与调查过程,保证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对于已出现负面影响的案件,要持续跟踪,尽快调查,果断真诚处理,时刻在公众面前捍卫好国家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