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新体制的建立与实践(一)

  1安全管理新体制的提出

  金川集团公司二矿区是该集团公司的主力矿山,也属国内同行业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坑内矿山,为我国镍金属工业的发展和镍都的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建矿初,依靠传统的手工凿岩、电耙出矿,年生产能力仅为几十万吨,如今已全部实行大型无规设备生产、皮带和竖井联合提升的、年产量二百多万吨的特大型现代化矿山。但由于复杂的地质条件及传统的安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的诸多弊端,成为长期困扰二矿区安全生产及其发展的最大障碍。历年居高不下的伤亡事故,尤其是1984年和2000年先后发生了“11.21”和“7.9”特大火灾事故,不但给职工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也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制约着矿山的发展,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影响着公司改制、改组和做大做强的发展目标。金川人说:“二矿安,则金川安。”为了消除事故,保障安全是金川人心中的大事,是关系着集团公司生存与发展关键。近年来,二矿借鉴了兄弟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成功的安全管理体制,结合现行生产经营机制现状,通过探索和调查研究,提出了构建以强化规章、以严执法为主体的新的安全管理体制,实现长周期安全生产的大胆设想,并形成了初步方案。该方案自下而上经过职工反复讨论,2001年正式推行,通过一年多的运行实践。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