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仨字真伪收费八万,辽宁司法鉴定收费无标准
2005年,因一纸涉及巨额赔偿费的介绍信引发纠纷,王丽与其父亲曾经的生意伙伴对簿公堂。今年5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为确认介绍信中的签名是否为父亲笔迹,经法院同意,王丽来到辽宁人才物证司法鉴定所进行笔迹鉴定,让她难以理解的是,鉴定费竟然一下交了八万元。
当事人:八万鉴定费太高
王丽对记者说,5月21日,她来到该鉴定所。该所负责人说,该案涉及金额达880多万,按规定应按标的额的1%到1.5%收取鉴定费,但可以再便宜一些,于是收取了王丽8万元的鉴定费。
“2002年6月9日编号‘01421’介绍信上的‘王奎刚’的签字和提供的样本材料上的签字是否为同一人所写。”6月15日,王丽指着鉴定书的鉴定要求对记者说,该鉴定仅仅是简单的笔迹鉴定,并非经济类文书真伪的鉴定,按照鉴定所提供的收费明细,最高也只能收取3000元。为弄清情况,她先后将情况反映到辽宁省物价局及辽宁省司法厅。
鉴定所:按标的额1%收费
当日,记者来到辽宁人才物证司法鉴定所。该所所长李春光对记者说,目前,他已经将鉴定所的收费明细抄报到省司法厅,对于王丽的质疑,一切按省司法厅的结果处理。
李所长对记者说,目前,省司法厅、省物价局并没有出台文书司法鉴定收费的相关标准,鉴定所的定价都是市场调节。只要涉及到标的额,就按标的额的百分比收费,而对王丽的收费已经是最低标准。据了解,该所一般笔迹鉴定,每件最高2000元,笔痕鉴定每件最高3000元,而经济类文书,100万以上按1%到1.5%收取。
律师:收费标准尚未出台
对于是否该按经济类文书收取鉴定费,双方各执一辞,目前辽宁省司法厅也尚未作出最终论断。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功涵对记者说,目前,国家对司法鉴定费用并无明确的规定,辽宁省也尚未出台相关规定,所以也只能靠市场调节。如果当事人认为价格不合理,可以向物价部门反映。
记者在网上查到,目前,江西省、江苏省、重庆市等都出台了司法鉴定费用标准。但当日,尽管记者多次联系,但仍未能与省物价局及省司法厅的相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于相关部门是否会出台相关文书司法鉴定的标准,记者也不得而知。本报记者刘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