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拖航合同常用格式及主要内容
海上拖航合同,又称海上拖带合同。我国《海商法》第155条将其定义为“承托方用拖轮将被拖物经海路从一地拖至另一地,而由被拖方支付拖航费的合同”。
在实践中,海上拖航合同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对事先拟定的标准合同格式按双方的意愿进行适当的修改后达成的。目前采用较多的拖航合同格式主要有:
1、国际远洋拖航协议(日租)格式,代号为“TOWHIRE”,由欧洲拖轮船东协会、波罗的国际航运公会和国际救助同盟联合推荐。
2、日本航运交易所拖航合同格式,代号为“NIPPONTOW”。
3、中国拖轮公司拖航合同(日租)格式。
4、中国拖轮公司拖航合同(承包)格式。
5、中国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拖航合同(承包)格式,代号为“CHINATOW”。
海上拖航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承拖方和被拖方的名称和住所、拖轮和被拖物的名称和主要尺寸、拖轮马力、起拖地和目的地、起拖日期、拖航费及其支付方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除上述规定的事项,通常合同中还包括以下条款;拖轮的适航与适拖、被拖物的适拖、安全港口保证、留置权、绕航、救助、滞期费、共同海损、责任与免除、合同的解除、索赔及程序、法律适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