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仲裁程序有撤诉一说吗

  当然有啊,受理单位已经介入调查后,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应当书写撤诉申请书,连同和解协议一起带到受理单位,要求撤诉。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

  (二)当事人对劳动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仲裁时效是指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当事人,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而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我国仲裁法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劳动法对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没有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就适用该规定的行使权利的法定期间。因此,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与仲裁时效是有联系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寓于仲裁时效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