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水供水不正当竞争行为

  你好,以下是供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关内容

  ⑴节水办利用权力,限定基建用水单位购买自来水公司器材,而自来水公司供应的器材并不能达到产品要求,这种行为限制了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该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⑵节水办出示了一份依据建设部第十七号令的内容是公布实施新建房屋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配件的办法,并没有涉及指定购买哪家产品。因此,该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