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办理房产法定继承公证的费用是多少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收费3~5元。

  3、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收费不得低于10元;

  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5、证明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按债务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收费,原债权文书经过公证的,按千分之一收费,收费10元。

  6、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

  7、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费5~20元,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8、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人收金额总数收费,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翻译,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外文校对,每千字5元。

  9、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证据保全,收费5~10元,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费2~5元,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0、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法定继承人证明

  兹证明如下:

  继承人:张明,男,出生于XXX年。现居住于湖北荆州市。

  死者:张伟,男,出生于XXX年,死前系台湾保险公司职员,居住于台南。张超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二日死于台湾。

  张伟死后遗产在台湾,他死前未留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张先生的遗产应由他的儿子张明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荆州市公证处

  公证员:xxx

  XXX年七月一日

  关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