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高空坠物没砸到人怎么办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由此可见,高空坠物的没有直接证据没关系,因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举证的责任在加害人,如果没有找到加害人,可以将发生高空坠物建筑物的所有人都告上法庭,让所有人去证明自己的无辜,无法证明自己无辜的都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