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省取消二胎生育间隔看二胎政策
导读:“生育间隔”主要指可生二胎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孩子到生育第二个孩子间隔的时间。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各地纷纷依照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地方计生条例中规定,符合生二胎政策的夫妇,要拉长生育间隔。这个间隔通常是4年,有的是3年。拉长生育间隔,降低了妇女生育率,加快了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生育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逐步取消二胎生育间隔的条例,至今为止,我国已有19省取消二胎生育间隔。那么,此条例是否说明我国已放开二胎政策呢?
山东取消二胎生育间隔介绍:
6月2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删除了二胎生育中女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的条款,结束了山东省二十多年来对二胎生育年龄的限制。
此前,于1988年出台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违反此要求的夫妻,将被收取相当于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两倍的社会抚养费。
专家:
从19省取消二胎生育间隔看二胎政策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二胎政策可以这样理解:农村户口的话,头一胎是女的就可以生第二胎,但是前提条件是年满28周岁的夫妇,否则两胎要相隔四年才可以生第二胎。如果头一胎是男的,无论是什么户口都好,只能生一胎。
从1988年出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至2013年,山东省一直执行“二孩生育,女方需年满30周岁”的人口计生政策,即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据省人口和计生委主任李敏介绍,这一旨在拉开生育间隔的政策,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完成人口计划而采取的应急措施。
实行生育间隔,使一些再育的女性在生育二胎时错过了最佳生育年龄。而且,接近30周岁的育龄妇女在意外怀孕后,大多倾向于把孩子强行生下,尤其是在我省东部沿海地区,不满30周岁而提前生育二胎的违法生育人数占很大比例。这部分违法生育者需缴纳社会抚养费,这也增加了家庭的生养成本。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的翟教授指出,生育间隔,是在需要“严控人口增长数量”的特殊历史时期,为平缓人口高峰到来,采取的一种应急手段。
各地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生育间隔”政策因违背女性最佳生育年龄(23岁至30周岁),导致违法生育率增高。山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敏表示,取消生育间隔,主要为降低违法生育率,降低基层人口工作难度和成本。而且,经测算,取消生育间隔后,山东省未来七八年的人口增长,不会超过预期。
近10年来的实践证明,取消二胎“生育间隔”的省份,未带来“婴儿潮”和人口数量激增。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的郑教授郑认为,取消生育间隔,与生育政策放松有本质区别,前者不是后者的信号。
北京大学老年学研究所的穆教授说,各省逐步取消二胎生育间隔,是计生政策完善的信号。“中国生育政策的调整,需积小成大”。
还有专家认为,一个人口大省出台这样的政策,标志着我国人口政策顺应人口发展形势,政策更“人性化”。
案例:
29岁的李小姐是山东青岛人,和丈夫都是独生子女。今年春节前,已有个两岁女儿的她意外怀孕。李小姐很想把孩子生下来,但按照山东省当时的计生法规,李小姐在30岁之前,生育二胎须间隔四年,否则算违法生育。不仅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做公务员的丈夫还将面临处分。
由于李小姐的第二个宝宝将于今年年底出世,因此,6月2日取消生育间隔限制后,李小姐的第二个宝宝将能够合法出生。
已取消“二胎生育间隔”的19个省
(均以条例执行时间计算)
2002年吉林、江苏
2003年上海、海南
2006年甘肃、新疆、
2007年湖南、浙江、山西
2008年内蒙古
2009年陕西、江西、贵州、广东、湖北
2011年安徽
2012年广西、福建
2013年山东
小编提醒:
“生育间隔”是指两次连续生育间隔的时间,在我国主要指生育第一个孩子到生育第二个孩子间隔的时间。凡符合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妇,要拉长生育间隔,这个间隔通常是4年,有的是3年。
一般说来,生育间隔时间越长,妇女生育子女的机会就少,妇女终身生育率就低;反之,生育间隔时间越短,妇女生育子女的机会就多,终身生育率就高。拉长生育间隔,对降低妇女生育率,调节人口出生高峰,控制人口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按间隔年数计算的妇女构成说明,在全体生育过两个孩子的妇女中,间隔4—5年的最多(占36.36%),其次为3—4年的(占27.27%),合计为63.63%。
平均生育间隔指标综合说明妇女生育的间隔长度,用加权算术平均数计算,其公式为:
平均生育间隔=[间隔年数(组中值)*妇女人数]之和/妇女人数之和
即:=∑t·W/∑W
按上例资料计算为:平均生育间隔=399/110=3.63年
对比不同时期的平均生育间隔,可以说明两次生育的间隔期限是延长还是缩短;对比不同地区的平均生育间隔,可以说明两地生育间隔的差异。这一指标是评价和说明计划生育工作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