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颁发《常州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8〕81号

  关于颁发《常州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日

  常州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根据《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项目使用国有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