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投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民间借贷与投资的区别是:前者通常是指借入钱,即自己没有钱而向别人“借钱”,且承诺日后还本付息;而后者是“出钱”,即自己有资金向某行业或业务项目投入资金,并通过投入资金的行业或业务项目的收益而获利。更简单地说,“借款”是没钱而通过“借入”得到钱款;而投资是有钱向外放出钱。

  如果借款是指“借出”的话,那么,一般是只要求借入方到时归还本金即可,或者略受少许利息。而投资则是通过投入资金,并从投资的项目中直接获取利益,且这个利益一般大于借出款项的利息。但是,投资要承担风险——这是借款与投资同为出钱的区别。

  成立投资公司需要以下几点条件:(一)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公司法》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以肯定,所以设立投资公司不须人民银行批准。(二)可在公司名称中使用“投资”一词,可以做为公司行业特征。(三)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予区分。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中“投资”是指该公司投资某行业、产业的范围,而不表示该公司直接经营该项业务。(四)内资设立的投资公司,其投资的领域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外,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核定时,可以用概括性的语言对投资范围进行描述。投资公司除从事投资业务外,还可以直接经营其他业务。若直接经营的业务须按法律法规规定报经审批的,应当报有关部门审批。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对贷款合同的内容作出了规定,例如民间借贷是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