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应予立案追诉的标准包括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应予立案追诉的标准包括:

  1、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躬、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单位。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诈骗罪的区别: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企业;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客观方面不同。

  (1)本罪主要是通过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来欺诈他人,

  (2)而发行股票和债券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

  (3)诈骗罪发行股票、债券是非法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所谓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纯属伪造虚构的。

  4、客体也是不同的,诈骗罪侵犯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本罪主要是侵犯了证券发行的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