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深圳人发生经济纠纷爱找仲裁

  出了经济纠纷不一定非要去法院,越来越多的深圳人愿意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仲裁委获悉,深圳市产生的经济纠纷有8%采用仲裁方式解决。

  据统计,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自1997年成立以来的8年中,累计审理案件5000多宗,其中2003年就审理案件1700多宗,受理的案件数量和争议金额都居于全国100多家仲裁机构的前列,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贸易秩序和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作出了不少贡献。

  “相对于诉讼,仲裁有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等特点。”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冯百友主任告诉记者,仲裁远远没有充分的被社会所认识,对好多经济纠纷的当事人来说,从不知道除了法院以外还可让仲裁来解决纠纷。到目前,深圳市产生的经济纠纷约有8%采用仲裁方式解决,虽然数量居全国前列,但发展空间仍然很大。

  据悉,新一届的383名受聘仲裁员本月刚刚受聘上岗,开始为广大市民调节纠纷,裁决经济案件。本届仲裁员中有博士38名,教授76名,共有216名仲裁员都曾审理过案件,约占总数的56%。

  市仲裁委领导表示,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在房屋买卖、建筑施工、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等格式合同中加入仲裁条款。现在深圳两级法院案件很多,压力很大,新一届的深圳仲裁员将有能力多分流一些案件,必将会为缓解深圳两级法院的办案压力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