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4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

  中证网讯证监会公告,袁权等4人向证监会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7天。如相关内容有不实陈述,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反映情况。

  申请人:袁权公民身份号码:512322197310211291

  所任职的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符合三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的说明:

  2004年1月至2007年8月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主承销商资格,2004年11月24日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44个月);

  2007年9月至2008年4月在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8个月);

  2008年5月至2010年2月在广发证券[52.92-2.72%]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22个月);

  2010年3月至今在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为1个月)。

  上述期限内,袁权是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累计保荐业务经历为75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申请人最近3年担任协办人的项目: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申请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时间及符合当时报考条件的说明:2004年11月28日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通过。当时,袁权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的正式员工,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2004年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通知》中“各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均可参加此次考试”的报考资格要求。考试通过后,袁权参加了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其考试成绩持续有效。

  申请人主要经历:

  1991年9月至1995年6月重庆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本科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5年7月至2000年4月在中国兵器工业第二O五研究所财务审计处从事会计工作

  2000年5月至2003年12月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审计分部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2003年9月至2006年12月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在职学习),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4年1月至2007年8月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2007年9月至2008年4月在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2008年5月至2010年2月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2010年3月至今在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申请人声明其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在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它商业机构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