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执行回转的原因

  根据在实践中由不同的机构制作的不同的法律文书,发生执行回转的原因有:

  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在执行完毕后,依审判监督程序被撤销;

  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裁判或上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判所撤销的,因先予执行而取得财务的一方应当返还。

  其他机关制作的由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在执行完毕后,被制作机关或其上级机关依法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