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开庭后没认定累犯能否判缓刑

  一、开庭后没认定累犯能否判缓刑

  对累犯是不适用缓刑的,所以认定累犯后,不能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累犯构成条件

  1、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有一个是过失犯罪,都不构成累犯。也就是说,前科是过失犯罪,甚至只是一般行政违法行为的,那么其再犯罪就不构成累犯。

  (2)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也就是说,前科被判处的刑罚不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其再犯罪就不构成累犯。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

  有前科的人再犯罪的时间已经超过5年间隔的,也不构成累犯。

  (4)犯罪分子在犯前罪和后罪时都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如果犯前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即使有前科或犯后罪时已满十八周岁,也不能构成累犯。

  2、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

  但是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如果前科是上述三种罪名的,且犯罪时已经成年的,一律构成累犯,需要依法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