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不动产权证多长时间

  一、民法典不动产权证多长时间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需要多少时间,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日内完成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继承的房屋要怎么过户

  (一)、办理房产法定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身份资料和死亡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医院的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

  (3)未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出具的未婚证明、结婚证和未再婚证明。

  3、全部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户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当地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户籍不在房产所在地的,应提供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4、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证原件。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继承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二)、申请免税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

  3、房产证复印件;

  4、房屋继承公证书;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地税局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三)、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房屋继承公证书;

  3、房产证原件;

  4、免税凭证;

  5、如被继承人不便前往办理,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