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特征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义务兵役制度和国家武装力量对军队的管理秩序。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采用公开的煽动方式煽动正在服兵役的义务兵逃离部队,如采用演讲、书写、印刷书信、传单、刊物等方式;

  2、采用秘密的煽动方式煽动正在服兵役的义务兵逃离部队,如有针对性的通信、聊天、个别递送传单刊物等方式。

  3、致使正在服兵役的义务兵逃离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