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怎么区分
这是针对多数人之债进行的分类。根据多数人一方各个人之间对债权或债务的承受情况,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按份之债是指几个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受债权或承担债务。若是几个债权人按份享受债枕则为按份债权;
若是几个债务人按份负担义务,则为按份债务。
连带之债是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请求债务人向其清偿全部债务或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即债权人或债务人间有连带关系。若是债权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称连带债权;
若是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称连带债务。
连带债务既可因法律行为产生,也可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如《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就是直接由法律的规定产生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