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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拍卖制度】招投标系统集成项目要诀

  招投标系统集成项目的投标要诀

  所谓系统集成,就是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通讯、网络等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使资源达到充分共享,实现集中、高效、便利的管理。系统集成包含功能集成、网络集成、软件界面集成等多种集成技术。同时,它是一个多厂商、多协议和面向各种应用的体系结构,其本质是最优化的综合统筹设计,其目标是追求整体性能最优,即所有部件和成分合在一起后不但能工作,而且全系统是低成本、高效率、性能匀称、可扩充性和可维护性的系统。其实现的关键在于解决系统之间的互连和互操作性问题。作为集成商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其特点,并在投标时区别于其它项目:

  (1)看清投标资格:每个项目在招标时均会针对本项目规定一定的入门资格,如公司规模(注册资金,技术人员数量、质量,各种专业证书获得情况等),公司能力、实力(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ISO质量认证证书等),这是对投标人的最低要求,你必须要具备或超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要求。投标时所提供的各种证书应是投标人本身所具有的(母公司使用子公司或子公司使用母公司的证书都不会被认可),否则,费时、费力、费钱制作的标书却是废标。

  (2)了解各项要求:要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明确具体要求,如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本地企业只需带支票即可,非本地企业则要了解中标人的帐号、开户行,并将支票提前汇出以使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帐(要考虑到不同银行间的转帐时间),或开好汇票、保函,投标时当场交给招标人。又如对招标人安排现场踏勘或招标答疑的时间、地点要了解清楚;如果招标人没有安排,但投标人认为应该安排,否则无法完整、正确完成招标文件,则应向招标人提出,要求安排现场踏勘或招标答疑。再对如投标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等,也要牢记,一旦搞错就无法弥补。

  (3)及时提出问题:投标人对技术需求中有不明白、不理解以及认为存在排他性、歧视性的指标、参数,要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千万不要自以为是,按自己的理解来报价、做方案。对不明白、不理解的地方可以要求招标人进行解释、澄清;而对排他性、歧视性的指标、参数,则应要求招标人进行更改(因为政府采购的最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所有的质疑、澄清要求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证明文件和联系方式,以利招标人调查取证后作出必要的更正或答复。要特别提醒投标人的是:提出质疑应该客观、公正,不要认为对你不适合的都是不公正、不公平的,否则就可能变成“无理质疑”,这对当事各方都是无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