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具备下列要件的,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即主观方面是故意,主体是一般主体;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使他人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员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案追诉: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3、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1)使用卑劣手段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多次在公开场合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