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被剥夺政治权利是指被剥夺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如何确定
1、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的确定,需要根据不同刑罚进行确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2、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4、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5、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