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失业保障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一、失业保障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1、领取失业保障金所需的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领取失业金能上班吗

  1、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失业后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是可以再上班的,但重新就业后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