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的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所有,所以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此外,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建房子。
二、农村房屋拆迁标准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4、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5、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三、新增补偿内容
1、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的农民在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2、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的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