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配备电子计算机和会计软件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配备电子计算机和会计软件
name=‘12’>二、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力状况,选择与本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规划相适应的计算机机种、机型和系统软件及有关配套设备。实行垂直领导的行业、大型企业集团,在选择计算机机种、机型和系统软件及有关配套设备时,应尽量做到统一,为实现网络化打好基础。
具备一定硬件基础和技术力量的单位,可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设备建立计算机网络,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和会计数据实时处理。客户机/服务器体系具有可扩充性强、性能/价格比高、应用软件开发周期短等特点,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可逐步建立客户机/服务器网络结构;采用终端/主机结构的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运用客户机/服务器结构。
第三章替代手工记帐
计算机硬件设备;
2.配备了相应的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
3.建立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四章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作、维护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工作岗位。
>5.通用会计软件、定点开发会计软件、通用与定点开发相结合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利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第五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