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欠债人还不起债务能起诉吗

  欠债人还不起债务能起诉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欠债人还不起债务的,债权人是可以起诉债务人的,但如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是无法实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债务人失踪没有财产如何处理

  发现债务人失踪以后,出借人起诉到法院也没得到任何财产的,其实这时候不用太过着急,法院会在这个时候先中止执行,等到借款人后面发现债务人回来,并且也有财产可以执行的,那么就可以去法院请求恢复执行,照样也是可以拿回财产的。

  不过,不管是在申请强制执行,还是发现对方有其他财产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下面财产法院依然不能执行:

  1、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

  2、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3、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4、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5、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

  6、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

  7、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

  最后,其实出借人一旦发现借款人失踪之后,再发现在找不出对方其他财产时,都会以为还不了了,其实是不然的。现在最重要的是不能让这个追讨权失去法律的支持,所以要记得及时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