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托公司受托的信托资金有何要求?
1、什么是信托资金?
资金信托,又称金钱信托,它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机构)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资金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一项重要的信托业务,也是信托机构理财业务的主要存在方式。
2、对信托公司受托的信托资金有何要求?
信托公司接受的信托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2)单笔信托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
(3)信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3、信托公司能保证投资收益吗?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5月9日公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信托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由此获得的收益或者造成的损失,均由信托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