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确定律师的代理权时应注意的问题,律师的代理权限有几种?

  确定律师的代理权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委托代理权限必须明确、具体,不得笼统写为“诉讼代理”、“一般代理”、“部分代理”,以免委托权限的授权不明而引起纠纷。

  2、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使代理权限充分体现委托人的真实意愿。

  3、要使代理权限尽可能在符合受委托律师代理活动的需要。

  4、如果同一个诉讼当事人聘请两名律师代理,应分别写明两名律师所代理的事项和权限,分清主次。

  5、应注意法律的特殊规定,如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有代理人的情况下,也应出庭参加诉讼。

  律师的代理权限有两种,一般代理权限和特殊代理权限。

  1、一般代理权限。一般授权的代理主要是负责在诉讼程序中的工作,如出庭应诉、辩论、帮助被代理人收集诉讼证据、起草起诉状或者答辩状等;

  2,特殊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是全权代理,除了可以处理诉讼程序上的事项,还可以处理实体权利,如替代被代理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