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在侦查期限内吗
强制措施在侦查期限内。侦查机关在侦查期间,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在侦查期限内,但侦查结束后,仍然可以采取强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折抵刑期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指定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这三种,不同强制措施和刑罚,折抵的刑期是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强制措施有以下五种:
1、拘传,是指办案机关依法强制拒绝到案的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2、取保候审,是指办案机关责令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后不拘留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反犯罪嫌疑人采用的关押在看守所的一种强制措施。
5、逮捕,是指为了防止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或审判,办案机关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关押在看守所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