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样鉴定听力残疾

  听力残疾一级标准为>90(好耳)言语识别率<15%;听力残疾二级71-90(好耳)15%-30%;听力残疾三级61-70(好耳)31%-60%;听力残疾四级51-60(好耳)61%-70%。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一般收费1000元左右。司法鉴定所进行人身损害伤残程度法医鉴定,原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曾经制定收费标准,但该标准已经废止。改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发改委和司法厅规定指导价,司法鉴定所在规定的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进行收费。但是,因为原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废止不久,各地规定的新标准大多数省市还没有出台,基本上还是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知道的收费标准在执行,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收费标准,一般为1000元左右,委托医疗机构进行辅助检查的费用另计。

  如果是刑事案件,鉴定结果3天就可以出来;如果是民事案件,160天内出结果。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对轻伤鉴定有如下时间规定:

  (1)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2)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受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