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律第一继承人是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通常包含包了生子女、非婚生的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含了生父生母、养父养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继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通常包含了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者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当继承开始时,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不用继承。根据规定,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通常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开始继承。

  (一)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三)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四)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房屋继承协议

  为避免今后因住房问题产生矛盾,经姊妹六人共同商定,对位于********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继承问题予以确定,达成了一致意见。特签订如下协议:

  位于********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m2),为国企房改房,是以父亲的名义于1997年购买,购房费用由三弟(***)全额支付。现该房屋产权所有人是父亲,而此后父母一直与三弟的一家三口居住此房。

  父母分别于2008年和2000年相继去世,现房产部门要给该房办理房产证,经大家商量同意,该房屋由三弟(***)全额继承,其余姊妹五人对此均无异议。

  由于三弟(***)全额继承该房,今后对于该房的一切收益或开支均由三弟(***)承担,与其余人无关。

  本协议一式六份,兄弟姐妹各执一份。

  签字: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