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内幕交易罪的既遂量刑标准

  一、关于内幕交易罪的既遂量刑标准

  1、关于内幕交易罪的既遂量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内幕信息有哪些,内幕交易如何判断

  证券发行人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责、权益和经营成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产生显著影响;证券发行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的行为;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证券发行人未能归还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证券发行人资产遭受到重大损失证券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

  “有关”、“基本吻合”、“高度吻合”,这三个关键词未来将成为监管部门判断内幕交易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