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现金借条借款人不承认怎么办应该起诉吗

  现金借条借款人不承认的,可以通过提供其他证据佐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1、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材料提交给法院;

  2、法院进行审查。对于符长条件的进行立案;

  3、立案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被告,被告递交答辩状;

  4、进行开庭审理,通过法庭辩论等程序,法院最后依法做出宣判;

  5、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6、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7、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8、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着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