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借钱不还有借条如何处理

  一、借钱不还有借条如何处理

  1、借钱不还还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2、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没有借条怎么讨债

  在讨债过程中,相关的讨债材料即讨债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想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收债证据,相关的借条和债务资料成为讨债行动是否成功的一个基础,而许多追债案例中仍有不少债务没有借条和没有什么书面的证据,虽然这种债务纠纷问题比较的辣手,但是,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来讨债。具体来说这些证据包括: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

  4、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等,说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5、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以及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的证据。

  6、提供被告具有偿付能力的证据材料。

  7、要求返还物品的,应提供该物品的数量、质量及存放地点的证据材料。

  8、债务人可以提供债权的关系发生变更或者已经消灭的证据材料。

  9、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供上述证据材料的形式,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