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互联网企业:多维保护,赢在版权

  不断出现的网络新技术和新应用,给我国互联网版权保护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而我国政府版权保护力度的加大和企业自身维权意识的加强,使得网络环境不断好转,从而激发出了更多的创新热情。

  正如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所言:“保护是手段,发展是目的。只有当创作者花费巨大心血创作的作品得到保护,才能使更多创作主体投入到文化创作之中,使更多的社会资源和市场要素积极主动地为文化繁荣服务,推动优秀文化成果的不断涌现,活跃版权交易与交流的市场,促进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在上周举行的国际版权论坛上,腾讯、爱奇艺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分享了各自在版权维权方面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