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申请书必须提交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只在第124条关于法庭调查的顺序第㈡项中规定了“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该项规定,只是明确了人民法院在证人作证前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但对证人出庭作证的具体操作程序没有涉及。这个问题在不强制性规定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的情况下没有得到理论界和审判实践应有的重视。

  民事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二)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三)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四)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必要时,可以让证人相互进行对质。

  证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证人出庭用)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申请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你院已于××××年××月××日立案受理。为查明案件事实,特向你院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附:

  证人联系方式:证人×××(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地址、电话)

  申请人:

  请求事项:

  1、依法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本案原告(被告)纠纷一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需要本案证人、出庭作证证明本案主要事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院通知上述证人出庭作证,望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附:

  1、证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证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