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能卖吗?
房屋抵押给了银行,在没有还清银行贷款的情况下,这房子能卖吗?近日,市民杨颖来到矿山集司法所咨询。
今年8月,卢乾(化名)向银行贷款20万元,找到杨颖为其担保,并以杨颖的一栋房屋做抵押,并进行了抵押登记。现在,杨颖(化名)想将房屋卖给齐晖音,于是把卖房子的事告诉了银行,银行则以卢乾的贷款未还清为由拒绝同意该房屋转卖。杨颖想知道,如果银行不同意转卖抵押物,自己还有没有方法把房子卖出去呢?
矿山集司法所解释,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在抵押期间杨颖经过银行同意转让房屋的,则该转让行为才有效,待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银行对该房屋便不再享有抵押权。如果银行不同意,则不能随意转卖房屋。当然,如果受让人齐晖音同意代为清偿该房屋的债务,那么杨颖也可以将房屋转卖。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