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约定归我的房产,怎样通过公证放弃?
我与前妻去年离婚时,在协议中约定她名下的房产我俩一人一半,现在我不想要这一半房产,可不可以办理公证放弃我那一半份额?
哈市松北区公证处史卓可答:您与前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您前妻名下的房产二人各占一半,这个约定对您二人都是有约束力的。而声明书公证的意义在于,通过公证机构证明,声明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使接受声明书的个人或者组织确知声明人的态度。我国《物权法》中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您可以通过声明书来放弃约定给您的那一半房产份额,但是并不代表您放弃的份额可以归您前妻所有。建议您通过办理买卖或赠与的方式将自己的份额给予您前妻,这样您前妻才能获得完全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