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定罪免刑是否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退还一般不能免刑,但是可以酌情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如果只要证明违法所得己退还,就不应再重复退还了。

  《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见它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予处罚。而免刑制度是行为人有罪,只因为某种特殊情况即免刑情节的存在才免除其刑罚,他们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一)定罪免处是对犯罪分子不判处刑罚,缓刑是需要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

  (二)适用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定罪免处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三)产生的后果是不一样的,定罪免处完全不用负刑事责任,而缓刑是有条件的,暂时的不用执行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