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父母将孩子送人收养是否应征求孩子的意见

  ■咨询:

  小英是一个十二岁的女孩,由于家庭贫困,再加上孩子多,父母决定把小英送给别人收养,虽然要收养的那家人很富裕,看起来也很好,但小英还是不愿意离开父母和兄弟姐妹到别人家生活,请问,在小英不同意的情况下,父母能否将她送人收养?

  ■答复: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收养法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一般来说,只要收养人与送养人双方自愿,不必征求孩子的同意,就可以成立收养关系,但是,收养法规定,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