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判抚养费不够花可协商增加
读者:离婚后,一方发现离婚前另一方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怎么办?
王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依据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读者:夫妻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李律师: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对子女抚养作出约定,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诉讼离婚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对子女成长有利的一方行使抚养权。但是,对于不满2周岁的子女一般是由女方行使抚养权,男方支付抚养费,已满10周岁的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
读者:离婚时,法院判决的抚养费现在不能满足子女生活需要,能不能要求增加抚养费。
陈律师:因为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原来约定支付的孩子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实际所需,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对方增加孩子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依据法律:(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