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诸多难题需解决,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在困难中前行

  □2007年北京市全市提供的法律援助突破了1万件,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了3474起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刑事辩护法律援助786起

  □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目前正面临着刑辩律师志愿者制度尚不完善、办案补贴标准低、当事人及家属不信任等难题

  法制网记者朱雨晨

  北京市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鲍春明科长告诉法制日报记者,2007年他们中心承办的102起刑事案件大部分涉及青少年。

  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这是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定情形之一,此外还包括,被告人是盲、聋、哑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

  “2007年北京市全市提供的法律援助突破了1万件。”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学法在接受法制日报专访时透露。2008年1月2日,该数据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宣教处得到了证实,但确切的数据及民事、刑事案件所占比例情况尚在进一步统计之中。

  刑事辩护中的法律援助使得请不起律师的被告人的辩护权最大程度的得到了保障。但无论对于法律援助机构、援助律师还是被告人本身来说,他们都分别面临着各自的困境。

  刑辩律师志愿者制度尚不完善志愿者律师“让当事人满意”,这也能推动刑事辩护质量的整体提高

  2007年,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市援助中心”)共承办了3474起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刑事案件786起。

  王学法介绍,北京市的18个区县都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市援助中心有权指派的律师事务所集中在朝阳、海淀、东城、西城四个区。市援助中心从这四个区的律师事务所中抽出400多家,进行大排队,轮流指派。此外,为应对紧急情况,市援助中心还组建了自己的志愿者律师队伍。

  北京现行的刑事辩护法律援助主要集中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判阶段。

  王学法指出,大部分的法律援助发生在法院的审判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援助目前尚未全面推广,在北京目前只有市检察院一分院在实行。在审查起诉阶段,因该阶段的时间短促,按照程序,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三日内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再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到律师,被指派律师三日内跟承办人员取得联系,一来二去,时间上就被耽误了。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出高质量的辩护几乎不可能。

  而志愿者律师“热情高随叫随到,这就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争取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