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子遗嘱范文应该怎么写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1、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2、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的财产,仅限某某个人,是遗留给某某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

  年月日

  在所有的继承纠纷中,出现较多也是遗嘱继承纠纷。例如在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也有未公证遗嘱;有书面遗嘱,也是口头遗嘱;有同样内容但日期不一致的遗嘱;还有日期不一致同时又有出入或者相互矛盾的遗嘱等等,那么,在这些遗嘱中,遗嘱的效力问题会出现纠纷;在数份有效的遗嘱中,最终分割遗产的遗嘱也会出现纠纷。在执行遗嘱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纠纷,如见证人的问题、时间问题等。

  对遗嘱继承纠纷,我国法律规定如下:

  (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四)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六)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八)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九)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十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可对遗嘱的有效性及最终有效性进行判定,并解决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遗嘱继承纠纷。在遗嘱继承中,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遗嘱是有效可执行的遗嘱,但继承人仍然不能得到遗产,也就是说,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在遗产继承中,由于涉及到各个继承人的利益,因此发生纠纷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至于生活中遗嘱继承有什么纠纷,上文做出了讲解。在处理这些纠纷的时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分析出来,而不能一味的采用同一种方法,这样处理的效果是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