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下班途中意外身亡,老汉与邮政局公堂讨说法
“谢谢法官,我的事让你们费心了。”罗老汉紧紧握住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说道。7月5日,罗老汉领取了准予撤诉的裁定书,宣告着这起工伤行政确认纠纷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罗老汉的儿子与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到邮政所从事邮政储蓄工作。2006年12月27日下午,罗老汉的儿子经邮政所所长同意后,驾驶摩托车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2009年4月1日,罗老汉就其儿子的死亡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年6月9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罗老汉的儿子死亡为工亡。随后,罗老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邮政局不服该劳动仲裁,诉至法院,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邮政局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同时,就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赣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邮政局不服,就该工伤行政确认诉法院,一审法院维持工伤认定。邮政局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该案承办法官调取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多次与邮政局局长沟通了工伤认定案件以及民事案件的相关情况,并交流了民事、行政案件一并处理的方案,同时积极与罗老汉进行协调沟通。经过1个多月的努力,最终促成邮政局与罗老汉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邮政局向法院申请撤诉,宣告着这起工伤行政确认纠纷以及民事纠纷得以成功协调。
中国法院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