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电商立法要用网络思维管网

  在3月9日下午召开的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就规范网购市场将采取哪些新措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某说,要加快法治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

  不久前,淘宝网店小二大战工商总局一事曾引起舆论热议,如何依法规范网购市场,是工商管理面临的紧迫课题。正如张某局长所说,我国在网络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滞后,需要加快电子商务立法。但是电子商务立法与其他领域立法不同,不仅不能用部门立法的传统思维去主导电子商务立法,而且要用互联网思维去主导这部法律的制定。

  互联网思维的范围很广,但有两点是电商立法的基础。第一,互联网的核心是共享,由此可以推出互联网络管理的核心是共治,任何强调单向管理的立法思维在互联网这个领域都会碰壁。电子商务立法也是如此,要从单纯以管理者为中心的传统立法方式,向多方合作、共治共赢转变,才能制定出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的法律。

  第二,互联网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而大数据则改造着我们的思维方式。电子商务立法应成为互联网商务发展的助推器而不是绊脚石,大数据时代为网络商务管理提供的新思维应贯穿电子商务立法的始终。

  有互联网思维,才有电子商务立法。淘宝网店小二大战工商总局给人们最大的启示就是要善于运用网络思维管理互联网,管网必先懂网,管网必须科学,管网必须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