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举证可以不去吗
如果是原告不到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不到庭法院不会因为被告不到而不开庭,而是会缺席审判,这样就相当于被告放弃了自己的答辩、质证、举证权利,所以在这里还是建议大家如果你是被告,即便是不委托律师出庭也要自己去开庭,可以去详细了解一下案情发表一些抗辩理由,并且看看原告提交的证据是不是真实的、合法的、与案件有关联性的,并且提交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在送达的传票上有开庭的时间,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去参加庭审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去参加庭审会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拒收法院传票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被告拒收法院传票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拒不到庭和拘传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