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院封杀8家拍卖公司
12月2日,长沙市中院宣布全面推行“限制高消费令”和“委托调查令”。永久取消8家拍卖公司的在湖南法院系统的拍卖资格,是又一颗重量级“炸弹”。永久取消8家拍卖公司在湖南法院系统的拍卖资格——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发布的这一消息,成为推出“执行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令等一系列执行措施后的又一颗重量级“炸弹”。这8家拍卖公司被列入“黑名单”,是因为它们采取向法院少数案件执行人员行贿等手段,承接委托拍卖业务。现状:拍卖市场混乱省高院副院长毛善刚说,利益驱动下,拍卖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而拍卖市场又缺乏相关的行业管理制度,出现了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情况。有的拍卖机构在未被选中的情况下,在竞买人中对拍卖标的物散布假消息;有的拍卖机构在拍卖前就以招商引资为名,与个别竞买人串通,故意压价或抬价,使整个拍卖活动流于形式;有的拍卖机构收取竞买人的拍卖款项后不及时汇入法院账户,甚至挪用执行款;而个别拍卖公司机构重组改变负责人后,没有变更登记;有的拍卖机构根本没有拍卖师,只好借用其他拍卖公司的拍卖师来进行拍卖,有的甚至夫妻各开办一个拍卖公司,拍卖师串用。而严重违法、向执行人员行贿的拍卖公司也并不罕见。省高院院长江必新11月24日措辞严厉地指出:“凡发现拍卖公司及拍卖人员向法院工作人员行贿的,一律取消该拍卖公司及拍卖人员在法院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举措:禁止法院协商收费省高院宣布,从明年元月起,省高院的拍卖工作改由纪检、监察部门管理。法院工作人员私自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的,或者委托已被取消、停止资格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对相关责任人按相关纪律处分规定处理。同时,在拍卖、变卖款物管理上,禁止执行人员直接进行执行款项的收取和发放,禁止将拍卖、变卖款项直接汇入中介机构账户。增强当事人在拍卖活动中的参与权、知情权,拍卖机构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院审查确定后统一对外委托,协商不成的,从法院已登记入册的评估、拍卖公司中,采取抽签或摇珠的方式确定。准许双方当事人申请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介机构。禁止法院协商收费和变相收费,对拍卖佣金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提倡用竞标方式降低佣金,从而减轻当事人负担,降低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