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典当的程序
房地产典当是房地产权利特有的一种流通方式,它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内,将其所有的房地产,以一定典价将权利过渡给他人承典人的行为。房地产设典的权利为房屋所有权。设典时,承典人可以占有、使用房屋;也可以行为上不占有、使用该房屋,但有权将出典的房屋出租或将房屋典权转让。设典时,一般应明确典期,出典人应在典期届满时交还典价和相应利息从约定而赎回出典的房屋,也可以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补足典房的差额而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典当指承典人支付一定的典金,占有出典的房屋,并进行使用、收益,典期届满时,由出典人偿还典金赎回出典房屋的法律行为。
一、房产典当范围
借款人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业户及本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典当的房产须坐落在银州区内的商用门市、写字间或民宅等。借款人为所有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二、申请房产典当所需材料
(一)个人私产房屋典当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
2、身份证及共有人身份证
3、户口本
4、婚姻证明
(二)集体私有企业房屋典当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
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介绍信
4、法人代表身份证
5、职代会决议(不包括私有企业)
(三)股份制企业房屋典当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
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介绍信
4、法人代表身份证
5、董事会决议
(四)国有企业房屋贷款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
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介绍信
4、法人代表身份证
5、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意见
(五)其它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抵押房屋出租的需提交租赁合同及承租人同意抵押意见书
2、抵押房屋产权共有的,需共有人亲自到场签字
3、生产经营企业要提供不欠税收证明
4、企业法人亲自到场办理
5、到市公证处办理抵押公证
6、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六)典当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到房产现场勘察评估,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评估额,按评估额的50%—70%确定贷款额。
四、审查贷款用途及还款能力,与借款人商定借款金额、期限、综合费用率。
五、借款人与典当行签订典当合同。(借款人为自然人的需签订夫妻共有财产典当声明书)
六、办理典当合同公证。
七、出典人与典当行一起持典当合同、公证书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及有关手续,费用自理。
八、借款人与典当行一起将出典房屋封存,将所典房屋钥匙交典当行保管,由典当行开具当票,支付典金。
九、出典人按合同要求按月付息及综合费用。过期赎当加收违约金。典当期满,出典人还回典金,赎回所典房屋。典当行开据《还贷通知书》,出典人到房产部门办理他项权注销。否则典当行作死当按规定处理。
十、下列房产不能作为抵押物典当:
1、银州区以外的房产;(农村房产)
2、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房产;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产;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产;
5、已依法公告列如拆迁范围的房产;
6、半私有产权和不腾空的住宅房产。